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
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>行政处罚信息 >>行政处罚内容

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,并作如下处罚: 一、没收侵权商品一次性塑料杯42只及一次性纸杯8只; 二、对当事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0元,上缴国库。